2 4 月, 2026

青埔「園首之道」預售屋爆發交屋糾紛!百戶購屋族陷貸款繳息困境

青埔「園首之道」預售屋爆發交屋糾紛!百戶購屋族陷貸款繳息困境

近期有一起發生在桃園青埔重劃區A18高鐵桃園站旁的預售屋建案「園首之道」的交屋糾紛事件。這個由皇普建設所開發的住商混合大樓,因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學區優勢,在預售期間即吸引了大量買家。然而,隨著交屋日期的臨近,許多購屋者卻面臨了意想不到的困境:建商不僅提早將房屋過戶給買家,並向合作銀行申請撥款,卻疑似延遲了長達三個月的交屋時間,使得109戶的屋主在無法入住新房的情況下,就必須開始繳納房貸利息,這筆額外支出讓眾多預售屋買家苦不堪言,一起來看看這場令人憂心的交屋糾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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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起交屋糾紛的核心問題在於交屋時間的認定。據多位買家反映,皇普建設早在2024年11月12日就取得了使用執照,並在10月至11月間進行了第一次驗屋。然而,在初驗時,許多屋主便發現屋內存在諸多瑕疵,包括洗手台龍頭P管未安裝、浴室無門等基本問題。更令人不滿的是,當買家希望檢查停車位時,竟被建商以安全疑慮為由拒絕。即便房屋狀況未盡完善,建商仍舊片面通知與其合作的彰化銀行,要求在12月27日前完成貸款撥款。

部分預售屋買家在得知消息後,曾向彰化銀行明確表示「房屋尚未完工,請求暫緩撥款」,但銀行方面並未理會消費者的意願,最終仍按原計劃將貸款撥付給建商,並開始計算利息。對於這些投入千萬甚至數千萬購置房產的消費者而言,初驗時房屋的基本設施都未到位,停車位無法查驗,卻要開始繳納高額貸款利息,這無疑是一大打擊。

在接下來的三個月裡,買家們多次向建商提出複驗和交屋的要求,但皇普建設始終以「尚未修繕完畢,無法進行複驗」為由拖延。直到今年三月底,在眾多消費者的持續爭取下,才終於陸續開始辦理交屋手續。

預售屋買家權益受損,交屋糾紛責任歸屬引發爭議

這場交屋糾紛讓許多預售屋買家感到權益嚴重受損。自12月27日貸款撥款後,他們就開始繳納房貸和利息,卻遲遲無法入住新家。買家們普遍認為,過戶日與實際交屋日之間存在長達三、四個月的時間差,這期間所產生的貸款利息應由建商皇普建設承擔。雙方於3月25日進行了一場協商會議,然而,建商的態度卻異常強硬,聲稱其與消費者簽訂的定型化契約上已明確載明「過戶日即為交屋日」,雙方對於交屋時間的認知顯然存在巨大落差,最終協商以失敗告終。

參與協商的買家表示,皇普建設的代表在會議當天明確表達「沒有打算處理利息問題」。儘管預售屋的屋主們退讓一步,僅希望建商能給予部分利息補貼,但皇普建設卻只願意向出席協商會議的買家提供象徵性的「車馬費1000元」,這種處理方式讓在場的消費者難以接受,紛紛表達強烈不滿。

皇普建設甚至曾提出一個方案,表示若買家能在三月底前完成交屋,並願意放棄部分瑕疵的修繕要求,即可獲得15000至25000元不等的百貨禮券作為交屋禮。然而,對於那些已經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的預售屋住戶,建商卻將他們列為黑名單,取消了其領取交屋禮的資格。這種差別待遇讓消費者更加氣憤,指責建商根本是在利用這種方式分化住戶。

建商合作銀行提前撥款,貸款利息由誰負擔?

一位不願具名的買家A先生透露,部分預售屋買家是自行向其他銀行申請貸款,這些銀行的撥款時間相對較晚,並未出現提前撥款的情況。反而是那些透過與建商皇普建設合作的彰化銀行辦理貸款的住戶們,必須額外支付三個月的利息,每戶損失金額至少在六、七萬元以上,甚至有人已繳納了高達十二萬元的利息。這些消費者不禁質疑,建商與銀行之間的合作模式是否犧牲了預售屋買家的權益?難道這筆額外的貸款利息真的要由消費者自行承擔嗎?這起交屋糾紛的責任顯然指向了建商和銀行的作業流程。

針對買家們的諸多指控,皇普建設被多家媒體記者要求進行查證,但建商方面僅回應「協調會都已經和住戶說明」,不願再就此事多做進一步的評論。

皇普建設成立於1985年,並於1995年掛牌上市,目前資本額已超過41億元,在台灣房地產市場中屬於具有一定規模的建商。許多預售屋消費者都質疑,如此大型的建商,難道會在乎這筆為數不小的貸款利息嗎?這起交屋糾紛背後的原因令人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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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商提早撥款疑為周轉,「利息陷阱」早已存在

針對預售屋交屋糾紛,買家向建商合作的銀行申請貸款建商提早申請撥款,很可能是為了將這筆龐大的資金用於其他建案的周轉,以加速其現金流動。因為如果不及時辦理過戶和撥款,這筆資金將會持續滯留在銀行體系中。至於合約中常見的所謂「利息陷阱」,往往早已被寫入購房合約的細則中,當消費者在交屋時間上與建商產生爭議,想要爭取額外利息的補償時,常常會感到求助無門。

然而,按照一般的行業慣例,建商在取得使用執照後,通常會在一個月內通知預售屋買家進行交屋。按理說如果貸款已經撥款,意味著房貸的本息已經由新屋主開始繳納,正常情況下,交屋應該在一週內完成。否則,房屋還未實際交付到消費者手中,消費者卻已經開始繳納貸款,這是難以接受的。

以此買家為例,指出其購房合約中明確載明新成屋應包含洗手台、浴室等基本設備,但在第一次驗屋時卻發現這些設備都還沒有安裝,屬於明顯的瑕疵,需要建商進行修繕。在修繕期間所產生的貸款利息,按照普遍的社會認知和法律原則,消費者似乎有權要求建商承擔。

針對皇普建設提出以「發放禮券作為交屋禮」的方案,陳泰源專家也坦言,「大部分的建商在處理類似交屋糾紛時都很強勢」,他們不希望那些會積極爭取權益的消費者獲得好處,因此可能會藉此分化住戶,不讓他們團結起來。「遇到這種情況,當然會建議消費者最好能團結一致,提起集體訴訟,這樣才不會被建商個別擊破。」

消保官態度遭質疑,市議員呼籲建商負起社會責任

在這場預售屋交屋糾紛協商會上,桃園市政府也派出了消費者保護官到場進行協調。然而,參與協商的買家們對消保官的表現卻感到非常失望,他們表示「感覺消保官置身事外,態度也相當傲慢,僅以一句『我們不能強迫雙方提供或妥協任何方案』來打發」,甚至有消費者當場質疑消保官是否偏袒建商,態度過於消極,結果還遭到消保官斥責「不要這樣講話」。針對此事,桃園市消保會回應,當天的協商會議屬於不公開會議,因此不方便對外做進一步的說明。

面對建商強硬的態度和毫無進展的協商,律師李育昇分析指出:「基本上,即使合約內容存在某些不合理之處,但既然消費者已經簽訂,可能還是需要按照合約規定來處理。如果無法透過溝通解決,最終可能只能訴諸法律途徑。」他建議這些權益受損的預售屋住戶可以考慮尋求集體訴訟的管道。

消費者保護基金會也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簽訂預售屋購房合約前,務必仔細確認交屋日期等相關條款,以避免落入類似的陷阱。如果與建商發生買賣糾紛,消基會可以提供法律諮詢,並進一步協助消費者進行訴訟。

在3月25日的協商會上,桃園市議員黃崇真也派代表前往了解預售屋住戶的需求。黃崇真議員認為,皇普建設作為一家如此大型的上市櫃企業,面對如此明顯的交屋糾紛,特別是交屋時間點的認知差異,應該展現大企業的社會責任,而不應隨意認定交屋日期。他呼籲皇普建設能積極與預售屋住戶再次進行協調,共同尋求解決方案,妥善處理這場交屋糾紛

黃崇真議員同時也指出,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對此類事件進行檢討,並完善建商定型化契約的規範,以避免日後再次發生類似的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。

針對預售屋買家們的諸多控訴,皇普建設被多家媒體要求進行查證,但皇普建設仍舊表示「協調會都已經和住戶說明」,不願再就此事多做回應。對於這些滿心歡喜購買新房的消費者而言,卻意外遭遇了如此令人困擾的交屋糾紛。目前,預售屋的屋主們已經陸續開始辦理交屋手續,至於這額外產生的貸款利息費用,最終將由誰來承擔,恐怕還需要他們與建商進行漫長的協商和斡旋。這起交屋糾紛也提醒所有預售屋買家,在簽訂合約前務必仔細審閱條款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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